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修編目的
建筑材料質量是建筑工程質量的核心要素,而混凝土質量更是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安全。因此,對混凝土質量進行檢測是保障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而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的試壓強度亦是評判預拌混凝土質量的重要依據。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發展,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地鐵軌道交通工程等的大規模實施,混凝土使用量日漸增長,為進一步加強混凝土質量的控制,保證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的有效性和真實性,故修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通知》的政策文件依據和主要內容
《通知》在國家和省的相關規章和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廣州市相關規章規定對原《通知》進行了修訂完善。本次修訂主要以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建建字〔2000〕211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罚ńㄊ小2007〕171號)《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穗府令〔2015〕129號)等法律法規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1)、《預拌砂漿、混凝土及制品企業實驗室管理規范》(DBJ/T15-104-2015)等行業技術規范標準規定為依據!锻ㄖ沸抻喓髮υ挠休^大幅度調整,新增條例3條,刪除4條,共修改整理出十條!锻ㄖ分饕獌热萦幸韵聨追矫妫
(一)明確了我市納入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管理的建設工程類型;
(二)規定了各類型工程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管理標準。參考《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對企業工程業績要求(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劃分,結合《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罚ńㄊ小2007〕171號)對大、中、小型項目的劃分標準,考慮其經濟成本,對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小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混凝土試件制作量較小的工程項目,允許設置養護池。對超過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和大、中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混凝土試件制作量較大的工程項目要求設置標準養護室或養護箱。
(三)明確了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制作要求。根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1),對于采用標準養護的混凝土試件,應在溫度為20±5℃的環境中靜置一晝夜至兩晝夜,然后編號、拆模。拆模后應立即放入標準養護室(箱)或養護池養護。
(四)規定了工程現場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的管理制度!锻ㄖ吩谕晟屏私ㄔO工程項目參建各單位的混凝土試件管理職責基礎上,根據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建建字〔2000〕211號),補充了監理單位對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的取樣、制樣、養護、送檢的全過程監管要求。
(五)補充完善芯片植入要求。根據《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增加了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芯片植入的要求。
(六)補充完善了預制構配件試件的執行技術標準。預制混凝土構配件的試件養護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預拌砂漿、混凝土及制品企業實驗室管理規范》(DBJ/T15-104-2015)規定執行。
三、《通知》的意義
(一)《通知》從起草到現在已歷經近1年時間,經過了多次調研,對外征求意見,反復研討論證,結合廣州市實際,規定了我市納入混凝土試件標準養護管理的建設工程類型、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制作、養護標準和管理要求,明確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對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管理的行政監管要求等,有利于促進我市建設工程混凝土質量的監管和控制,提高混凝土強度檢測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防范和遏制建設工程混凝土質量隱患的發生。
(二)《通知》的制度切合實際,各主體職責清晰,法律責任明確,多項條款的內容規定比較具體,可以得到普遍遵守和執行。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07月25日 印發